近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20種食品975批次,其中合格樣品953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其中,12批次食品防腐劑超標,超過不合格總數的一半。
5批次長白山老劉酸菜均使用禁用防腐劑
綠區草根兒超市清新路店銷售的標稱吉林通化徐琪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長白山老劉酸菜(1000g/袋,徐琪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18年8月30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67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格林區草根兒超市清新路店銷售的標稱吉林通化徐琪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長白山老劉酸菜(500g/袋,徐琪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18年11月10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79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寬城區檀香園草根兒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通化徐琪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長白山老劉酸菜(500g/袋,徐琪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18年11月11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53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通化徐琪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銷售的標稱吉林通化徐琪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長白山老劉酸菜(500g/袋,徐琪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18年11月3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97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通化縣徐琪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銷售的標稱吉林通化徐琪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長白山老劉酸菜(1000g/袋,徐琪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18年10月14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43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汪清縣旺豐超市銷售的標稱延吉市于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長壽糕(250g/袋,黃濟于海,圖形商標)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705 g/kg,標準規定0.5 g/kg。
吉縣岔路河鎮慶豐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吉林稻香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毛毛蟲面包(70g/袋),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689g/kg,標準規定 0.5g/K。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防腐劑,對霉菌有很強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通化山城博利實業有限公司地下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通化縣大昌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昌酸菜(500g/袋,凌渡商標),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9g/kg,標準規定0.1g/kg。
吉縣岔路河鎮李惠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昌盛罐頭廠生產的野菜(泡菜)(1000g/袋),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2g/kg,標準規定0.1 g/kg。
二氧化硫是一種低毒化合物,易溶于水,是一種有效的漂白劑、防腐劑和抗氧化劑。一般來說,二氧化硫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然而,對二氧化硫過敏的人可能會出現哮喘、頭痛或惡心等過敏癥狀。
旺旺縣王宓超市銷售的標稱延吉市于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餅)(360g/袋,黃濟于海,圖形商標),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87g/kg,為標準所禁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911g/kg,標準規定 0.5 g/kg。檢出菌落總數分別為2.1 105 cfu/g、2.6 105 cfu/g、3.8 105 cfu/g、4.0 105 cfu/g、2.8 105 cfu/g,標準規定n=5,c=2,m=104 cfu/g,m。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防腐劑,對霉菌、酵母菌和細菌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其苯甲酸鈉是安全的,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不會在人體內蓄積。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物,可能對肝功能有一定影響。
旺旺縣王宓超市銷售的標稱延吉市裕豐食品廠生產的牛津面包(100克/袋),防腐劑各自用量與最大用量之比之和為1.3,標準規定1。
吉林船營浩源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麻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辣白菜(醬菜)(350g/盒,江城麻婆商標),檢出值為1.5,標準規定1。
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其各自用量與其最大用量的比值超標,反映出企業在混合使用防腐劑時可能忽視了對其用量的控制。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防腐劑毒性低,安全性高,但長期過量攝入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損害。
春雨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醋違規添加糖精鈉 醬油氨基酸態氮僅為標準值一半
榆樹市萬客隆超市鐵北路店銷售的標稱榆樹市春雨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醋(320ml/袋),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119g/kg,為標準所禁止。
榆樹市盛源大潤發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榆樹市春雨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嬌子醋(750ml/瓶,虞姬商標),糖精鈉檢出值為0.126g/kg,為標準規定的禁用物質。
糖精鈉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但要適量食用。過度消費會
給人體造成一定危害,如經常食用甜味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危害,特別是對老人、孕婦、小孩危害更為嚴重。榆樹市盛源大潤發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榆樹市春雨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餃子油(醬油)(800ml/瓶、吉雨商標),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23g/100mL,標準規定為≥0.40g/100mL;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21g/kg,標準規定為≤1.0g/kg。
氨基酸態氮亦稱氨基氮,是醬油中的重要組成成分,是醬油鮮味的主要來源,是由制造醬油的原料(大豆和或脫脂大豆、小麥和或麩皮)中的蛋白質水解產生的,是區分釀造醬油與勾兌醬油,展示醬油質量的重要指標。氨基酸態氮指的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氨基酸態氮是判定發酵產品發酵程度的特性指標。
這5批次酒類酒精度不達標
經濟技術開發區伊東商城大三源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稻香醇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頭道牌稻香醇酒(白酒)(450mL/瓶、42%vol、稻香醇商標),酒精度檢出值為39.3%vol,標準規定為41.0%vol~43.0% vol。
綠園區百姓之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德惠市好酒坊酒廠生產的營養小米酒(白酒)(1L/桶、42%vol、爺仨小燒商標),酒精度檢出值為38.7%vol,標準規定為41.0%vol~43.0%vol。
綠園區百姓之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德惠市好酒坊酒廠生產的爺仨大米原漿(白酒)(1L/桶、42%vol、爺仨小燒商標),酒精度檢出值為38.5%vol,標準規定為41.0%vol~43.0%vol。
吉林市龍潭區正恭萬家福生鮮賣場銷售的標稱吉林市東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情人全汁山葡萄酒(750mL/瓶、10%vol),酒精度(20°C,體積分數)檢出值為6.8%vol,標準規定為9.0%vol~11.0% vol。
經濟技術開發區伊東商城大三源超市銷售的標稱松原市吉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關東毛鋪子 茶缸酒(白酒)(200mL/缸、42%vol、關東毛商標),酒精度檢出值為39.8%vol,標準規定為41.0%vol~43.0% vol。
酒精度表示酒中含乙醇的體積百分比。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酒精度不達標會影響產品的品質。
另有牛板筋和調味醬汁各1批次菌落總數超標
白城市明客多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櫻樹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60克/袋、櫻樹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龍井市大眾瑪特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春市啟達釀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調味醬汁(300mL/袋),菌落總數檢出值為3.8×105CFU/g,標準規定為≤30000CFU/g。
菌落總數測定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它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以便對被檢樣品做出適當的衛生學評價。菌落總數如果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容易患痢疾等腸道疾病,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癥狀,危害人體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