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5月30日,筆者從霸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州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幫助企業脫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建[2022]45號)文件精神,5月26日,《關于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辦法》經巴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對于巴州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來說,是一個好消息。
1.緩繳應視為連續繳存。
為維護疫情期間廣大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減輕困難企業的成本和負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未按時完成住房公積金月度匯繳的,按照規定,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待緩繳期結束后及時補繳。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視為還清,享受與正常連續職工同等的提取和貸款權益。
二、不能正常還款不會逾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做逾期處理,不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提交征信部門。
第三,延長取款時限。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存款人可將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30日購買5年以上自住住房的時間推遲至2022年7月31日。
第四,增加取款次數
對于支付房租壓力大的儲戶,支持儲戶按需支取,可根據實際需要每半年或每年支取一次。對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額應按實際租金支出提取;對于商品住房,今年累計提取金額不得大于霸州租賃住房提取上限(即12000元),以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租金的實際需求。
上述政策執行時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