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山西汾酒11月25日晚間公告,擬以2.58億元現金收購汾酒集團持有的銷售公司10%股權;擬以1.97億元收購汾酒集團持有的汾酒100%股權。交易完成后,汾酒集團構成同業競爭的所有酒類資產均被上市公司收購。山西汾酒表示,本次收購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價值和公司治理結構得到了較大改善。
百分百控股銷售公司
為理順山西杏花村汾酒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銷售公司”)的產權關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汾酒集團”)擬將銷售公司10%的股權以2.58億元的價格轉讓給山西汾酒。
2002年6月19日,汾酒集團在組建營銷、財務、物流、科技四大運營平臺的基礎上,成立銷售公司,并于當年7月1日開始運營。銷售公司成立時,山西汾酒出資360萬元持股60%;汾酒集團出資240萬元,持股40%。2012年,銷售公司進行股權調整并增資擴股,注冊資本增至8000萬元。其中,山西汾酒出資7200萬元,持股比例90%;汾酒集團出資800萬元,持股比例10%。
汾酒集團將銷售公司10%股權轉讓給山西汾酒后,山西汾酒將持有銷售公司100%股權。
2016年至2018年,銷售公司營業總收入分別為38.9億元、52.18億元和71.79億元;凈利潤分別為3.43億元、4.92億元、7.56億元。2019年1-9月,銷售公司營業總收入71.47億元,凈利潤8.52億元。
山西汾酒表示,對汾酒銷售公司的絕對控股將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助于提高山西汾酒未來幾年的每股收益。
收購汾青酒廠全部股權
同時,為進一步減少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提高白酒產能,山西汾酒擬支付1.97億元現金收購汾酒集團持有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汾酒”)汾酒酒廠100%股權。
汾酒廠的主要產品有杏花村福酒系列、興化酒系列等。同時負責白酒包裝紙箱的生產。2016年至2018年,汾酒廠營業收入分別為1.53億元、2.8億元、2.29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69.16萬元、348.52萬元和1024.73萬元。2019年1-9月,汾酒廠營業收入1.71億元,凈利潤944.77萬元。
作為山西省國資改革的樣本,汾酒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備受關注。2017年初,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與山西省國資委簽訂軍令狀,其中包含汾酒集團三年內完成整體上市的計劃。
山西汾酒公司董秘王濤曾公開表示,汾酒集團的資產注入也是上市公司的重點工作。收購集團的白酒及相關業務,可以實現資源整合,提升公司的綜合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分析人士指出,山西汾酒不斷進行資源整合,有利于消除上市公司與集團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也有利于擴大上市公司的制曲生產,提高白酒產能,加快白酒行業一體化經營步伐。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