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法治在線》欄目播出專題《聚焦知識產權保護》,其中報道了呼和浩特市檢察院辦理的《冒用知名白酒品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案件,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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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家茅臺文化體驗館,大量出售茅臺、五糧液等10余個品牌的高檔白酒遼寧白酒 用真酒驗貨,付款后賣假酒!央視通報特大“假酒銷售案”!,然而當地市場監督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這家茅臺文化體驗館根本沒有相關廠家的授權,出售的所謂“名酒”也都是偽劣假酒。
這里是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家茅臺文化體驗館遼寧白酒,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
的。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王博:嫌疑人承租的這個店鋪,它將近有400多平方米遼寧白酒 用真酒驗貨,付款后賣假酒!央視通報特大“假酒銷售案”!,它的年租金將近30萬元,然后招牌以及裝潢都做得特別規范也特別華麗。他同時還在網上進行關于酒的直播,他教人如何辨別假酒,營造出來他是一個專業的賣酒商人。
據查,杜某雇陳某為其銷售、運輸、儲存偽劣白酒,陳某在明知銷售、運輸、儲存的酒類商品為偽劣白酒的情況下,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與杜某互相合作,在店內給散客用真酒驗貨,付款后將偽劣白酒冒充真酒售賣。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杜某、陳某明知涉案白酒是假冒注冊商標的酒品仍然購進,對外銷售,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遼寧白酒,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茅臺酒廠要回收100%的紙箱,原箱飛天價格飆升3500?